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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决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将扩大至全国

发布日期:2015-06-11 浏览量:0



6月10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。会议决定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,以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。

会议指出,发展消费金融,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,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、促进消费升级。

会议决定,放开市场准入,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。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,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、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,成熟一家、批准一家。向消费者提供无抵押、无担保小额信贷,规范经营、防范风险,使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、互补发展。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。

会议还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八项措施,以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。

会议确定,对地区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,一律收回统筹用于重点建设。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,要加快预算执行,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。从2016年起,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地区和部门,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规模。